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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小費事件讓我有了一些深刻的感悟,在此整理成三個論點來提供給大家參考。

 

 

論點一

何謂國?

國家是擁有共同語言,文化,歷史,政權的社會群體。

國家是一定範圍內的人民所形成的社會群體。

國家,是由一個一個人堆疊而建立而成,如同萬里長城是由一塊一塊的石頭砌成。

我們常常說的美國人都是這樣,法國人都是那樣,中國人就是怎樣,

其實在說的就是我們對於那個國家的人總體的看法,是一種概括論。

 

但我們用什麼評論離我們十萬八千里遠的人們呢?

新聞,報紙,適時,乃至電影,文學,戲劇,綜藝等等任何與外界接觸的媒材都可稱為

我們臆測他國人民特質的基準點。然而最直觀,最有效率,也最讓人信服的方法是實際上

接觸對方,通過相處的時間來觀察對方的個性,進而推演對方國家的人民大致的特徵。

 

打個比方,

若是本身就覺得「德國人就是一個很嚴謹的民族」那麼當我們出國時遇到一個

不怎麼嚴謹的德國人,我們可能就會覺得「德國人也不怎麼嚴謹嘛,之前聽的太誇張了。」

若是來了個斯洛維尼亞的交換學生,為人熱情奔放,不拘小節。之前不知道斯洛維尼亞,

對這個國家沒有任何印象或是想法。那麼我們會認為「原來斯洛維尼亞的人是這樣啊。」

 

不知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在兩個例子當中,出現的人都只是他們國家中的一個,

其實以樣本來說採集的數量根本不足以代表整個國家的人。但是人就是會不由自主的覺得

「原來那個國家的人就是這樣啊。」這不是荒謬的以偏概全,而是人類最自然的反應——第一印象。

 

因此,

出門在外,你就代表了你的國家。

不管你平常在社會中是多麼的異類,多麼的不一樣,多麼的不合群,你也還是代表了你的國家。

人們的第一印象不是那麼容易推翻的。因此當一個從來沒有接觸到台灣的外國人見到了他這輩子

看到的第一個台灣人,他不可避免的認為「台灣人就是這樣啊」。特別是當他未來接觸的台灣人不多,

甚至沒有,那就更沒有推翻這個印象的可能性。每一個人出門在外,都是隱形的外交大使。

 

這也是為什麼遇到非洲的小費事件(不清楚的人請點連結)我會異常的憤怒。

因為我不光是為我個人的行為感到丟臉,我更為了我這個行為所代表的意義,所代表的國家而感到可恥。

雖然我們台灣在國際上還稱不上「國」,但是我們有身為本國人的自豪,身為台灣人的驕傲。

台灣這幾年也確實越來越得到國際的認可,那麼大家更是需要注意我們在外留給人的印象。

 

 

論點二

困擾著台灣人許久的加班問題,及為什麼這件事情在台灣特別嚴重的原因有二 。人們的奴性與安逸性。

造成這樣情況的不是別人,正是我們自己。

乍看之下勤勤懇懇的奴性與宴安鳩毒的安逸性看似相互矛盾,其實不然。

兩者非但不矛盾,反而是一種因果關係-安逸性造就了我們的奴性。

相信大家都,或是看過親朋好友有相關的經驗。當在職場上,沒有加薪的前提下,老闆一句話「加班」,

或是「以後提早XX小時上班」,百分之90的員工都會不問二話的照做。問為什麼,得到的回答不外乎是

「我也不想啊」「煩死了」「老闆機車啊」等等。

 

但其實真的沒有有選擇嗎?不然吧?

老闆這麼做其實是犯法的,能夠做的選擇有二

1. 可以搬出勞基法給老闆看(但日後老闆可以有千千萬萬不同的方式來刁難你,為難你,報復你)

2. 直接霸氣的辭掉工作(但是需要再另外找工作,寫履歷,參加面試,養人脈)

以上兩者為自己爭取權益均要付出()裡寫的麻煩。於是為了迴避這些麻煩事情,大家就說一是一,

說二是二了。反正「早回家晚回家也是在家混,那就在公司混算了,也沒那麼麻煩。」

 

久而久之這種迴避麻煩形成了一種習慣,進而成為了一種奴性。

畢竟柿子挑軟的踩,老闆看員工那麼好奴役,就會盡情的奴役了。

而最可怕的地方是,不會一開始就叫你免費加班3小時。一次三小時可能讓人覺得很過分要採取行動。

但一次一小時大家可能會覺得「才一小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次一小時,等習慣之後加一小時,

然後習慣之後再加一小時,在你不知不覺的情況下,你從原來的6點下班,漸漸的變得9點下班。

 

而這些被奴役的人們,你覺得他們當上了老闆就會體恤員工,想起當初的艱苦更加珍惜自己的員工嗎?

但人性的劣根性在此刻表露無遺。

當初被辛苦奴役一步步爬上老闆位置的人們會覺得「當初我也是這麼熬過來的啊,為什麼你不可以?」

「現在的年輕人好沒用,多叫他們(免費)加班就不同意,也不想想當初我們怎麼熬過來的!」

於是

壓榨與被壓榨的關係,持續循環。

久而久之,這樣的想法根深蒂固成為了我們台灣人民的特色。好聽點是吃苦耐勞,難聽點是任人宰割。

但今天的重點並不是要討論我們民族奴性的好壞,或是應不應該。

而是分析給大家聽這一種社會現象。

 

最重要的是台灣人民請把這一個社會現象留在台灣就好,不要拿到國外宣揚並且強加在他人身上。

不要因為在台灣可以壓榨員工,免費以不合理的報酬要人幫你做事就覺得這件事情是應該的,是正當的。

該給人家多少就給人家多少,該給人家多少小費就給人家。這種老闆貪小便宜的劣根性行為真的不適合

拿來當台灣人的特點加以發揚光大。

 

 

論點三

最後一點其實可以算是以上兩點的綜合體,就是

尊重他國的文化,入境隨俗,遵守他們定下來的規矩。

旅行的目的就是為了拓展見識,認識他國文化,讓自己不像劉姥姥進大觀園一樣的做一隻井底之蛙。

那麼,尊重他國的小費文化也是出門旅行需要學習的一部分。

 

小費事件中,讓我氣到七竅生煙的是當對方名正言順地說「這是我們雄獅旅行社算出來的合理小費」。

小姐,我想請問一下,你們雄獅旅行社是一個國家嗎?是一個NGO嗎?是一個政府團隊嗎?

你們憑什麼用自己算出來該給別人多少小費?

退一步講,就算你們是UNICEF,法國,或是任何的政府團隊,你們也沒有資格「算出」他國國家的

勞動人民該得到多少報酬啊!

 

我們來講個小故事。

一個美國人來到台灣,請一個阿姨幫他打掃一天。在結束時這位台灣的打掃阿姨跟這位美國老闆收費

新台幣3000時,美國老闆說「我們美國算過了,台灣打掃阿姨一天報酬是2000,所以我只給你2000」。

台灣阿姨說「但是我們的官方收費寫的很清楚是最低3000/天,並可依服務品質提升,所以最少3000」。

美國老闆說「我們美國算出來了,就是2000/天。也跟你們的介紹協會說好了2000/天,所以我只會給你

2000。你要收不收隨便你。」

 

大家聽這個故事絕對這個美國老闆有道理嗎?站得住腳嗎?

不行吧!?

這分明是敲詐台灣阿姨嗎!

那我們為什麼要對非洲的登山團隊做一樣的事情?

 

對岸的人民常常在各個國家被人厭惡,為什麼?

因為他們把在自己國家的習慣強加在他人身上,引發他人的反感。

隨地吐痰,小孩隨地大小便,不排隊,上公車硬擠等等的生活習慣並不是他們出國才有的。

他們在自己的國家就是這樣,所以不是針對他國,而是把自己在自己國家的習慣強施在他國身上。

 

那當我們把這種強行奴役員工,給予不正當報酬的行為強硬的加在非洲的辛苦勞動人民身上時,

我們又比對岸那些我們口中「沒水準」的人民好多少?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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